本報訊(記者毛蜜娜)省物價局、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近日聯合發出通知,要求各地市相關單位加快制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,務必於2014年秋季開學前完成收費標準調整制定工作。
  通知要求,各設區市要認真落實國家和我省幼兒園收費管理的有關政策要求,合理調整和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不同等級公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。切實加強對當地幼兒園的收費監管,督促幼兒園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,自覺執行幼兒園收費政策。嚴禁以任何理由擅自設立收費項目,同一縣(區、市)域內相同等級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應保持一致。
  對經市政府同意,收費標準暫不做調整的,也應按照省上要求,由各設區市物價、教育、財政三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報送省級三部門備案。各地幼兒園收費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進展情況要於5月20日前分別報送省物價局、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。
  去年5月,省物價局會同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《陝西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》,要求各設區市按程序合理制定、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。據悉,截至目前,銅川市已出台了相關政策,其餘大多數地市正在按計劃落實中,但仍有一些地市重視不夠,工作進展緩慢。  (原標題:秋季開學前公辦幼兒園收費調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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